摘要
本文以股权分置改革后实施股权激励的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对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的盈余管理变化情况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股权分置改革前,非流通股股东为了支付较低的对价,上市公司操控性应计利润显著为负;股权分置改革后,高管人员为了自身利润最大化,获得较低的行权价格,上市公司操控性应计利润显著为负,随着股东利益趋同一致,控股股东操控盈余的行为起到抑制作用,盈余管理程度降低。
出处
《财会通讯(下)》
2009年第11期28-30,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