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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机构的公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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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从微观机理上分析,源于欧美发达经济体在自由市场经济思想的主导下,金融机构为追求高额利润过度创新,放弃了本应承担的公众责任;监管机构则对市场力量盲目信任,没有完全尽到本应承担的市场监管责任。事实上,金融机构是兼具公众性与商业性的特殊企业,只有认真把握金融机构的公众性特征,才能有效防范再次发生大规模的系统性金融危机。
作者 罗熹
机构地区 中国农业银行
出处 《红旗文稿》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2期12-1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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