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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突发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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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 张某系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木工,被外派到科威特工作。2008年1月15日,张某在科威特某工地施工时被杂物绊倒,致使后脑着地不能动弹,工友及时将他送到科威特胸腔医院救治,医院诊断结论为永久性起搏器植入(突发性心脏病)。住院治疗半月后张某康复出院。所有医疗费用由科威特国家医院承担。
作者 经强
出处 《中国劳动保障》 2009年第12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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