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天津:物管用房不计入公摊面积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物管用房归全体业主共有,不计入公摊面积,物管用房不得买卖和抵押。
出处 《城市住宅》 2009年第11期15-15,共1页 City & Hous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