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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将首次立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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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制订工资支付统一立法,完善“工资”的内涵,“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即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应当获同级别工资待遇。
出处 《农家致富顾问》 2009年第12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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