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审查逮捕实践操作出现从宽适用"无逮捕必要"不捕条件、非犯罪化处理、建议不报捕直接起诉等方式,使检察机关面临"无逮捕必要"的不捕案件不能顺利诉讼、部分刑事和解不捕案件难以保证"宽严适当"及诉讼反复等新问题。为推进审查逮捕科学发展,可考虑以下途径实现:加强去逮捕刑罚功能化、淡化逮捕从严外貌,健全保证"无逮捕必要"不捕案件能够顺利诉讼的操作规程,实施宽严法度评估和逮捕风险评估,建立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增强社会组织的司法程序措施参与性。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6期55-60,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