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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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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注意避免进入四个误区 一是编制主体错位。有些观点认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这种观点之所以是片面的,是因为:第一,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国家财政“一体两翼”的格局(以财政部门为母体,以税务、国有资产为两翼);第二,目前存在的国有资本与公共预算资金相互挤占、挪用现象,需要通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解决,但这属于完善政府复式预算范畴的问题;
作者 陈淑卿
出处 《山西财税》 2009年第11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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