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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行医就可罔顾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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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一名律师,我的职业和医生的职业很像,我们在实习期可以独立接案子,但是,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法律文件。道理同样如此,卫生部和北大医院找了一大堆理由,无非是为自己管理上的疏漏辩护,没出事前以为混混就过去了,出了事就想着要怎么遮掩。
作者 吴语航
机构地区 南京
出处 《财经》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5期26-26,共1页 Business & Financ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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