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厦门保障性住房概况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厦门市居民居住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但仍有一部分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属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2006年5月厦门市明确要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明确保障对象包括中低收入家庭、引进人才等,设定社会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资产控制标准,使占厦门城镇人口近40%的中低收入家庭均被列为保障对象,被有关方面称为“厦门蓝本”。
出处
《现代物业(新业主)》
2009年第12期84-86,共3页
Modern Property Management.New 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