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视艺术是借助光的作用与手段来实现艺术形象塑造的一个典型。灯光设计是电视造型艺术的灵魂,它直接参与了场景空间环境再现和气氛表达、画面构想、人物造型及文本构思等。当代电视灯光设计也已经从以往的单纯的时间再现的功能,向开拓心理空间和参与表演全过程的方向发展,并致力于精神境界的营造,在艺术的整体之中体现其价值,为电视艺术的整体构想提供最佳的方案。
出处
《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
2009年第6期28-29,53,共3页
Qilu Realm of Arts(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A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