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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中买的是“马”还是“马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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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0月9日,中国民营企业四川腾中重工与美国通用汽车达成了收购悍马车业务的协议,根据这份最终协议条款,腾中将获得一系列无形资产——犀马车的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还将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需的具体专利使用权,同时,买方将承接悍马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
出处 《时代金融》 2009年第11期6-6,共1页 Times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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