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二条进一步强调了班主任在中小学工作中的责任和使命:“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全国400多万班主任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中坚和骨干力量。明确班主任的教育责任,有利于准确把握班主任的职业特性,正确认识自身的道德使命。班主任只有对自己的特殊道德使命有清醒的认识,才能自觉践行自己的职责。
出处
《班主任》
2009年第12期4-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