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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规范一级预算单位对所性单位财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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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切实加强对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管理,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就一级预算单位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管行为进行全面规范。一是规范所属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细节,监督预算单位实行统一、规范的财务管理,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二是明确一级预算单位对所属预算单位履行审核、审批和备案的具体项目和要求,将一级预算单位对所属预算单位监管的职责、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明晰,以便于各单位执行。
作者 孔庆任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2期7-7,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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