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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国海关24小时申报对海运业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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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中国海关于2008年3月28日签署了《海关总署第172号令》,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进出境的货物,都必须在货物装船前24小时,以电子数据传输的方式向中国海关发送完整准确的货物舱单信息。美国是实施24小时申报的第一个国家。因各方面原因,中国海关并没有按这个时间节点开始实施。同为24小时申报,但两国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作者 田桦
出处 《世界海运》 2009年第9期64-65,共2页 World Ship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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