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义·利·礼·法”关系的历史建构及其当代意义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国传统诸子的义利观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它们在本质上具有"义利合一"的社会价值取向。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传统社会的"义利之辨"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义"的确立来设定个体利益获得方式的评价标准。"义"是社会交往的抽象原则,而"礼"则是"义"的具体化。"礼"是通过"分"来实现的。将"礼"的规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公布即是"法"。在传统社会中,"礼"相对于"法"来说具有指导性地位。"礼"与"法"实质上是对"利"的一种调整机制。"义.利.礼.法"关系的历史建构与展开对于当代中国的道德与法律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 黄国伟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54-58,共5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美]A.麦金太尔.德性之后[M].龚群,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 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 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 4苏力.法律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5.

共引文献717

同被引文献1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