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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DFID项目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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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确定新疆为“利用英国国际发展部赠款实施面向贫困人口的农村水利改革项目”(以下简称DFID项目)的八省(区)之一,实施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从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上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8年1月被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授予全国唯一一家DFID项目实施先进单位。我们感到,通过实施外资项目,学习了新的管理方法,也收获了新的体会和启示。
出处 《新疆财会》 2009年第2期32-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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