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和各大企事业单位: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一项重大任务。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