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人、企业主和政府共同构成劳资关系的三方格局。三方必须维持一种平衡的状态,如果三方关系发生严重失衡的话,就将导致破坏性的结果。而在目前我国劳资关系的格局中,企业主在劳资关系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缺少对企业主进行有效制衡的力量和机制,地方政府在劳资关系中偏向企业主一方。走出目前劳资关系困境的关键在于引进集体谈判机制,建立政府、企业主组织和工会之间的三方协商机制,形成企业主、工人与政府之间制度性协商平台。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09年第6期81-84,共4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体制改革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7ASH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