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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风险“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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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9月30日,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香港中华电力公司合资建设和运营的大亚湾核电站发布消息称,合营期再延长20年,至2034年。从1985粤港双方合营合同正式签字后向英法两国银行贷款,到2008年7月4日大亚湾核电站完成最后一期还本付息,大亚湾核电站项目基建贷款的使用和清偿经过了22个春秋,本息共计56.74亿美元。作为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CFO,岳林康回忆20多年来大亚湾"合资经营、借贷建设、售电还钱"的历程,将在此过程中中广核集团积极主动开展外债风险管理获得巨大成果的经验总结成文。
作者 岳林康
出处 《新理财(公司理财)》 2009年第12期18-2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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