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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刍议之三:公益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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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语曰:“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现代汉语词典》中事业一词的定义为:“人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而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性活动。”在事业单位这个词组中,事业一词已经不是前面的意思,而是有了特定的意义。事业单位包括一些从事公益性活动或提供公共产品的机构,其运营经费全部或部分由财政供给,人事权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权归政府,许多工作要依靠行政单位。因此,事业单位其实有一个隐含的定语:公益。
作者 俞肖云
机构地区 国务院政研室
出处 《中国统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25-25,共1页 China 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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