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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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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近现代以来中国县级财政体制回顾 中国封建社会实行的是财权高度集中的中央统收统支体制,别说县级即使省级都是国家财政的附庸,根本谈不上是一级财政,全国一切财政收支,都是在中央大系统之下运行着。县作为整个财政体制的最末一级,其主要职责就是征收、报解田赋、杂税和地租,“知县为国家征收赋税,受成于布政使司,县经费出入悉由国库收支”(彭雨新,1945)。
作者 周春英
出处 《财政监督》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3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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