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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的窗口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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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性是人民法院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是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高度概括。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平台,按照“符合国情、群众欢迎、简便易行、公正高效”的要求,努力使司法为民举措更加完善,纠纷解决手段更加多样,为民服务方式更加便捷,人民群众普遍受益,在法院窗口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民性。
作者 邹密 范诗蒙
出处 《中国审判》 2009年第12期56-57,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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