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公共行政在批判传统公共行政价值的基础上,将社会公平纳入公共行政价值体系,使之成为公共行政的第三个理论支柱,实现了公共行政由工具性向目的性的递嬗。行政自由裁量行为是现代公共行政活动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以社会公平观来规范行政人员的自由裁量行为,实现自由裁量权的公益取向体现了社会公平观重要的现代价值。为确保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使,必须建构良善的制度,并发挥行政人员的个体德性,通过二者结合,实现经由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更好地保障、促进社会公平。
出处
《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74-77,共4页
Pro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