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美国和欧盟分别就金融监管改革提出了方案,革新了传统上对于金融监管的认识,也将引领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新范式。新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也改变了各国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态度,美国和欧盟均表现出加强监管的趋势。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改革趋势还存在较大争议一方面,不同国家对私募股权投资监管从功能监管为主转向机构监管为主存在异议另一方面,私募股权基金与其他以对冲基金为代表的另类投资在性质上的差异,也使得一些监管当局对于加强对此类投资的监管持迟疑态度。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3期79-80,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