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7年6月上旬,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镇发生一起因误将“溴代毒鼠磷油剂”作为食用油而中毒的家庭食物中毒事件,现报告如下。中毒情况1.中毒经过:1997年6月5日傍晚,沙湾镇沙湾村村民柳××家烧制晚餐菜肴,启用了一瓶他人留赠的“食用油”,共用去约1OOml,晚六时许用餐,一家5人进食菜肴(菜谱为猪肺、香菇、青椒、豆腐、干菜),主食为米饭。次日下午一时许柳××及其母出现头晕、呕吐,到该镇卫生院就诊,以“中暑”用药不见好转;余3人仍继续食用同批所余莱肴。6月7日上午八时许,3人亦出现头晕、呕吐,方疑为“中毒”而送沙湾中心卫生院治疗。6月7日早晨七时许,柳××之叔父也进食了该批菜肴,并于6月8日晨六时左右出现类似症状。
出处
《浙江预防医学》
1998年第8期469-469,共1页
Zhejiang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