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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用地管理机构有哪些监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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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某铁路局在修建铁路过程中需建生活服务区,遂通过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征用了一块土地。此地紧邻省道。在修建院墙时,当地公路管理段提出,在省道两侧15米内不能修建建筑物,铁路局退回到距省道15米外圈建院墙。2008年6月,县公路段将此处院墙与省道之间的空地3.8亩垫起,修建公路超限检测站,并同铁路局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县国土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后,拟对铁路局以非法转让国有土地、对地方公路管理段以非法占地立案查处。
作者 陈战杰
出处 《重庆国土房产》 2009年第6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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