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方案》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分为5个小组,由5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从今年9月下旬至11月底,分赴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重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检查。
出处
《中国人大》
2009年第23期24-25,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