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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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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重庆省(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华中电监局,郑州、长沙、成都电监办,华中电网公司: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机构地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
出处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09年第12期53-54,共2页 China Water Power & Electr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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