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推行20多年来,在发展基层民主、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现实中侵犯村民自治权利的现象却屡见不鲜,司法救济措施还很不完善。首先分析了侵犯村民自治权的表现以及目前司法救济的不足之处,并在借鉴国外村庄自治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村民自治权司法救济途径的新对策。
出处
《广东农业科学》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351-354,共4页
Guangdong Agricultural Sciences
基金
四川农业大学"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08106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