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建立初期,面对贫困的乡村、弱质而落后的农业,党和政府依靠在土地改革等一系列运动中建立的乡村基层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介入农业生产活动:大力推动互助合作、发放农贷、倡导生产新技术、兴修水利等,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史实显示,国家在以政治动员方式组织农民、推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尊重适当的利益差异、充分发挥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68-172,共5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土改背景下的乡村秩序重构与灾害应对研究--以淮河流域商水县为中心的考察(1947-1954)>
项目编号:09CZS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