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成立于1991年11月,担负着维护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任。总队作为省公安厅直属正处级单位,实行垂直条管体制,同时下设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湖州、台州、金华、衢州、丽水、舟山、机动等12个副处级支队。各支队下设办公室、直属大队及若干个执勤大队,其中65个执勤大队按管辖60—100公里建制。总队目前在编警力1362名,管辖全省22条高速公路共计2986公里,按照“小机关、大基层”的原则,一线执勤民警占总警力的90%以E。
出处
《浙江人事》
2009年第12期F0002-F0002,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