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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创新举措开拓人才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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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新人才奖励措施。近日,海宁市颁布施行了《海宁市关于加快引进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创新人才奖励措施。该《政策意见》首次提出,将对人才培养的奖励提升到和人才引进奖励一样重要的高度,鼓励各级各类企业.在大力引进创新人才的同时,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促进现有人才的培养与成长,提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政府对企业培养人才方面给予相应的补贴和奖励。
作者 邹志莹
出处 《浙江人事》 2009年第1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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