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责任条文是行政执法和司法适用的直接依据,其设定模式的优劣,不仅左右法律责任文本的严谨、清晰和简洁程度,更关涉法律责任条文适用的准确性和便捷性。目前我国法律责任条文的排列模式有集中和分散之分,表述模式也有行为叙述式、条(款)序对应式和综合表述式等之别。立法者应当根据不同排列和表述模式的特点,在坚持"便于查阅、适用"和"表述明确、凝练"两项原则的基础上予以准确运用。实现简洁的目标不以牺牲查阅和适用的方便为代价,力争"一阅则明"的效果也决不能以放弃简洁和凝炼为手段。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60-69,共10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