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言是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语言系统中的符号具有"二合性",既是声音符号与文字符号的结合,又是符号与内容的结合。文字之为文字,是因为它具有符号性和表意功能,是传播和保存有声言语的物质形式。从不同角度可以看到文字的不同特征,也可以将文字区分为不同类型。文字产生的目标是记录言语。就单个文字而言,其符号与记录的内容具有语源意义上的对应关系,但这种对应关系往往局限于世界元素。文字记录的元素并不是与语句意义对等的,语句意义不是文字记录的元素意义的加合。文字具有表意的本质属性,但不能由此推断文字就是文化的化身,真正意义上的文化,是立体的,精神的,是由语言链条表达而不是靠单个文字体现的。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211-214,共4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