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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年内将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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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明确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比例逐步统一,全省将是一个统筹区,各市之间劳动者可以自由流动,不需要另外办理转移手续。
出处 《中国劳动》 2009年第11期41-41,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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