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举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是国家为了发现、纠正公权力行使中的错误而赋予公民的权利,它以利他性、公益性为显著特征。作为一项政治参与权利,公民检举权被积极地、理性地、合法地实践离不开公民精神的养成。对于公民检举权的行使,国家要通过完善制度,给予积极引导、认真对待和加强保护,以保障公民民主监督、政治参与的自觉性、理性和合法性。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9年第11期94-96,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