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提升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需要构建一种适合于中国本土的法律激励机制。通过分析美国、日本和欧盟进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提出我国宜从科技进步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财政税收法律制度和风险投资法律制度等五个方面,健全和完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法律激励机制。
出处
《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74-75,共2页
Chinese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
基金
何礼果教授主持的2007年四川省教育厅重点研究课题"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法制政策研究"[项目编号:08SD1005]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