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简易程序以其灵活性,便捷性、经济性和时限性的显著特点,受到当事人和法官的广泛支持,但当前立法规范的粗放化和稀缺化,导致简易程序适用的随意性相当严重,当事人诉讼成本有增无减,如何规范完善我国的民事简易程序,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出处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9年第12期168-169,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