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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其配偶能否享受定期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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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咨询台: 我公司一吕姓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其配偶已年满65周岁.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吕先生去世一年多了,其配偶按月领取的定期抚恤金一直没有着落。对此事公司称,吕先生退休时已托管给当地社保部门.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应该找托管的社保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社保部门称,他们只负责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时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而社区则根本没有这项工作职责。请问: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配偶的定期抚恤金该在何处领取?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9年第9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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