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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抛荒可否视为自愿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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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龙山县某村干部问:我们村村民陈某自2001年全家出外打工,自2003年后一直未回,其承包的几块农田也一直未租给别人耕种,闲置抛荒。我们试图联系他如何处理,但一直联系不上。请问,我们能否以抛荒为由将土地收回?或者视为他自愿交回.重新发包?
出处 《乡镇论坛》 2009年第34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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