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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意识形态宣教途径及特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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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统治者把程朱理学钦定为官方意识形态,并把官学、书院、蒙学等目的性、组织性较强的,以传播儒家正统思想为主的学校组织作为清代意识形态宣教的主要场所。除了学校性组织外,清代还存在许多非学校的意识形态宣教途径,如乡约、宗族、圣谕宣讲等,它们存在的直接目的就是通过制定乡规民约、家规族法,并用象征、劝喻等手段向人们演示政权的合法性和灌输王朝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从而实现对臣民的意识形态控制。清代统治者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进行意识形态宣教,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且也形成了自身鲜明的特点:统治者成为意识形态宣教的直接推动者,宣教体系的周密完备,宣教形式的有机统一,为巩固清朝封建统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作者 徐曼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113-116,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钦定学政全书:卷二十八·磨勘事例[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
  • 2孟宪承.中国古代教育史资料[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15-18、40、40.
  • 3清会典事例[Z].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91.
  • 4谢长法.乡约及其社会教化[J].史学集刊,1996(3):53-58. 被引量:32

共引文献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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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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