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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医疗文件遗失导致医疗事故案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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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某三级医院在1例右腹股沟直疝修补后补片取出术后,患者出现右侧睾丸缺血性萎缩的医疗事故鉴定中因术前谈话告知书缺失,而被鉴定为告知不足,定为三级丁等院方负次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作者对这起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时,当事医务人员一致认定告知书丢失了,因此院方拿不出术前告知的证据。分析这起事故的成因,诚如当时医务人员所述,则应加强病历管理,病历车离开医务人员视线时,应该锁好,不允许无关人员随意翻动。而告知书也应当采取备份或在病程记录中记载,再请家属签字等措施,以免证据遗失。
出处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09年第6期564-566,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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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起草小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5-100.

共引文献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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