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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规定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歌曲需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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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明年元旦施行。《办法》规定了三种付酬方式:一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与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约定每年向著作权人支付固定数额的报酬;二是按广播电台、电视台广告收入的一定比例计酬;三是按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的时间多少计酬。
作者 王荟
出处 《当代电视》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2期83-84,共2页 Contemporary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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