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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日本等乙醇胺反倾销进行期终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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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3日,国家商务部对外发布公告:决定自11月14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乙醇胺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本次复审调查将于明年11月14日之前结束。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 2009年第12期23-23,共1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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