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工伤的确定与存废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删去了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而事实上,这一类型的工伤究竟是存是废,在实践中争议很大。笔者比较赞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09年第12期60-61,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