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旧工亡人员遗属待遇应如何确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主持人: 我单位一男性因工全残退休人员,1995年去世,单位当年对其配偶(时年25岁,无工作)按照工亡遗属每月发给生活费。1997年单位对遗属复查,因无法联系到该遗属本人,遂停发了该遗属的生活费。其后10余年,该人一直没有来单位询问或说明情况。2001年企业破产,所属离退休人员及遗属一并划归地方政府管理,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09年第12期66-66,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