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付酬暂行办法出台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该《办法》,如果按播放时间计酬,广播电台的单位时间付酬标准为每分钟0.30元。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9年第12期3-3,共1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