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是综合评价企业环境绩效的基础。本文对国家电网和大唐集团社会责任报告中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电力企业环境绩效信息披露与上述两方面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除存在指标披露不完整的问题外,还存在指标选择性披露、实施成效信息披露少、可比性较差、环境成本和环境收益信息披露不详等问题。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电力企业应将环境相关信息纳入企业日常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的质量。
出处
《财会通讯(下)》
2009年第12期129-131,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会计学专业系列课程教学团队>(PHR200907203)
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工商管理(一级学科PXM2009_014212_078362)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环境绩效信息披露
利益相关者回应及改进--基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视角(09YJC630005)
北京市委组织部优秀人才资助项目(20071D0500200139)
北方工业大学科研基金资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