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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就业为导向的财经类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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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就是坚持专业建设围绕学生就业。由于司法岗位门槛过高,导致大部分高职学生不能从事专业对口的工作。解决学生就业问题,法律专业教学应以学生的实际就业和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明确培养目标,推动专业改革,拓宽就业渠道。
作者 陈希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9年第8期190-191,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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