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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出让规模上限控制的能与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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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其中,前者针对商品住宅项目的宗地出让面积首次给出明确的上限:小城市(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
作者 杨遴杰
出处 《城市住宅》 2009年第12期18-18,共1页 City &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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